项目名称:3号地块:前曹庄村东 后曹庄村东 邯邢路东侧 新洺路西侧拟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邯郸市美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棕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冀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3号地块:前曹庄村东 后曹庄村东 邯邢路东侧 新洺路西侧拟征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界河店乡前曹庄村东、后曹庄村东、107国道东侧、紫山大街南侧,占地面积38583.95(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8727°,北纬:36.73665°。地块所属行业类别:其他,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结论
2025年2月邯郸市美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棕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5年3月5日~3月12日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冀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3号地块:前曹庄村东 后曹庄村东 邯邢路东侧 新洺路西侧拟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主要结论:经初步调查,3号地块:前曹庄村东 后曹庄村东 邯邢路东侧 新洺路西侧拟征地块土壤中苯、乙苯、间&对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萘、2-甲基萘、4-硝基苯酚、二苯并呋喃、石油烃(C10-C40)共计10个因子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苯、乙苯、萘和石油烃(C10-C40)共计4个因子超出一类用地管制值。地下水浑浊度、嗅和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苯、甲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1,2,4-三甲苯、萘和石油烃(C10-C40)共计17个因子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和选用的标准限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存在健康风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对地块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邯郸市美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230860539
日期:2025年4月11日